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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夹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法院工作。(二)档案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三)年龄21至35周岁,身体健康。(四)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内。(五)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2022年1月4日。(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及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其他不适应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二、报名及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地点:夹江县人民法院办公楼501办公室。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考试分为能力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三、待遇和管理聘用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26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类社会保险。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需在试用期内转入法院。本公告由夹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夹江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咨询电话:0833—5666417、监督电话:0833—5680665附: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夹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7日
夹江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12月27日
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招聘28人公告
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招聘28人公告 夹江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县域内唯一一所公立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夹江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西傍峨眉山,南临乐山大佛,北接眉山三苏故里,县域内交通便利,距离乐山仅20分钟车程,距离成都约1.5小时车程区位优势明显。医院先后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建立了联盟合作关系。 2021年,医院整体搬迁至新院区。新院区依江而矗,占地约142亩,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可容纳收治住院病人700-800人,医院投资4000多万元购买了64排CT和1.5T磁共振成像系统等高端医疗设备。新院区投入使用后,医院就诊环境大大改善,技术能力和诊治病人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正朝着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医院方向发展。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方式 (一)注意事项 医院从即日起受理简历投递,应聘者请按以下格式要求,将本人简历投递到指定邮箱中,如格式不正确,可能对您的简历筛选造成影响。 (二)格式要求 1.请使用EXCEL或WORD格式制作简历; 2.请在简历中附本人JPEG格式的近期彩照; 3.邮件发送的主题名请填写:姓名、学历和专业。 (三)简历要求 请附本人JPEG或者PDF格式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证图片。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杨老师 0833-5658769 (二)报名邮箱:85572678@qq.com (三)医院地址 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千佛大道二段1号
乐山就业网·11月10日
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 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1976年,系乐山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目前开行公交运营线路44条,从业驾驶员近700人。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大公交驾驶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等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原则上男50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2.取得A1或A3驾驶执照,持有客运从业资格证,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 3.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36个月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证明;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无违法行为,无不良嗜好; 5.具备与公交驾驶员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1.应聘驾驶员一经录用,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2.待遇:实行绩效工资。月工资3000-6500元,年终有安全奖、慰问金等。 三、工作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五通桥城区。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乐山市中区太白路1169号公交客运站三楼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人力科;联系电话:0833-2117403,联系人:易女士、张先生。 五、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12 月10日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10年10月14日
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月14日
四川农业大学招聘5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事业编制教师
四川农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四川农业大学(https://www.sicau.edu.cn),已具有115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省首批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2所试点高校之一。现有雅安、成都和都江堰三个校区,设置27个学院、15个研究所(中心)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址:成都校区)诚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优良,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意识强,能够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工作。(二)学科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理论、政治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有*标识的为一级学科)。(三)年龄、学历学位、职称要求1. 35岁以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于提交申请的6个月之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 45岁以下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3. 50岁以下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招聘岗位共计招聘5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事业编制教师。三、报名方式请登陆http://113.54.15.85/zhaopin.jsp,按提示进行注册,选择符合的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表。四、考核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适时组织考核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五、有关说明(一)通过面试确定的拟录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和综合考察合格办理入编手续,来校工作满2年特聘副教授。(二)学校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和专业建设支持计划提供持续的教(科)研经费,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岗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按月发放住房补贴。(三)教学或科研能力特别突出、潜质优异的拟录人选,由党委常委会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可作为人才引进,根据引进层次特聘为教授、副教授相应岗位等级,并提供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四)年龄计算以学校面试通知时间时未满相应年龄为准。特别优秀者(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办学层次相当于我校及以上的高校或研究所聘任。(六)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拟录、录用资格。六、联系方式人事处刘老师:028-86293061马克思主义学院陈老师:028-86291673
乐山就业网·10月14日
乐山有岗!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511名公务员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1年10月14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机关及名额2021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323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188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附件2)。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期间,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司法行政人员(档案管理)职位以及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以放宽到1:3;法医职位可以放宽到形成竞争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报考市(州)法院、检察院(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分别送交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12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和名次。(二)资格审查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州)相关部门负责。在2022年1月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规违纪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具体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体检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市(州)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法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二)考察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省法院、省检察院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时,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招考单位不予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三)艰苦边远地区县级机关使用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的职位,应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公务员异地交流有关问题的答复》有关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七、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各招录机关设立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省法院、省检察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六)联系方式招录机关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见附件4。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乐山有岗!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录600名公务员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4.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机关及名额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局招录210名,四川省监狱系统招录372名,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招录18名,共计招录600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附件2)。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期间,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急需、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区、市)党委、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报考人员应于1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到职位所对应市(州)司法局(请按职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询问具体地址)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地址:成都市蜀通街90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排名。(二)资格审查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2年1月10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规违纪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4日至16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除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外,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和公示(一)体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二)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一)司法局职位的录用材料,由招录单位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各市(州)司法局复核后,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三)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在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司法局且使用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的职位,应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公务员异地交流有关问题的答复》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戒毒场所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七、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6.联系方式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监督电话:028-86517762。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乐山市沐川县幸福中医医院招聘公告!医师、药师、医助、护士、会计、后勤等岗位~
01医院介绍沐川幸福中医医院位于风景秀丽、有“天然氧吧、西南康养旅居地”美誉的沐川新城区,是按照国家二级医院标准新建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疗养为一体。是各类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市多家三甲医院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是乐山市中医医院的医疗联合体医院。医院占地面积52亩,总床位数500张,总投资2.3亿元。医院破产重整后,由一家从事多年医疗行业领域的投资者全资收购并全面接管,100%控股。该投资者主要从事医疗数字信息化整体方案提供、医疗销售以及民营医院投资建设等,拥有数十名医院建设投资整体经营规划的专家团队。涅瀊重生的全新沐川幸福中医医院,将引进多名学科带头人,开设门诊、急诊、内科、外科(含胃肠、肝胆、微创、泌尿、骨科等专业)、妇科、康复科、体检科、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药剂科等临床医技科室。重点开展微创外科、慢病康复、儿童康复、中医骨伤、中医肛肠、恶性肿瘤早期筛查、恶性肿瘤临终关怀等特色医疗服务。二期规划投资建设独立的心身医学病区和高端的康复养老院区。医院设施齐全,医疗设备先进,拥有进口螺旋CT、DR、彩超和4K电视腹腔镜手术系统、超声刀、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兰丁AI细胞学筛查系统等医疗仪器设备;配备手术室6间,其中百级层流洁净手术室1间、洁净手术室3间、隔离手术室2间。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医疗保健需求创造良好条件。医院以“大医精诚守护健康”为宗旨,以“精医 敬业 诚信 博爱”为院训,坚持“突出中医特色中西医并重”的办院方向、倾心打造中医优势,做好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发展。探索“医养+康养”模式,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02招聘条件一、报名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3)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执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熟悉医院运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二、报名(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报名方式和地点:现场报名及四川卫生人才网。报名地点:沐川县幸福大道3段2号(门诊部4楼),联系人:袁老师0833-4608668,0833-4619188。(3)报名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信网验证报告,官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其它与报考资格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相关资格证、工作证明、英语能力证书、计算机能力证书、荣誉证书等。03招聘岗位04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以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并高于同类医院薪酬待遇,享受法定休假,正常保险,录用以后,待遇从优。
乐山就业网·10月13日
关于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3.现役军人;4.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一)笔试科目及分值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三)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四)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五)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2.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六)面试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七)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八)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833-249431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政策咨询电话:乐山市公安局 0833—2499205乐山市委组织部 0833—2487564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xls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2021年10月12日
关于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2021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 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考生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错填误填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2021年12月底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次乡镇职位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833-249431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0833-2135191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0833-5022218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0833-5593326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0833-4252591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0833-3720202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0833-4603018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833-4519779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0833-2487564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xls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2021年10月12日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招募公告
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招募有公益心、有专业性、具有强烈社会责任心的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选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3.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无违法犯罪记录;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或具有发现未成年人公益损害情形的便利条件。工作职责1.提供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提供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所需专门性知识等咨询意见;3.见证、监督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4.参加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听证;5.参与行政机关整改成效评估工作;6.观摩公益诉讼庭审;7.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宣传;8.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建议;9.反映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以及其他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工作保障1.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2.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因协助、见证、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检察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承担;3.对提供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的观察员,检察机关给予适当奖励。报名方式报名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309办公室报名电话:0833-4522199;18283608809(李先生)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5日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校园招聘公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校园招聘公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川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目前电压等级最多、交换功率最大、运行控制最复杂的省级枢纽电网,跨省电力输送能力居国家电网第一。现有23个地市、152个县供电公司,十余个科研、运检、施工及新兴产业单位。供电面积44.96万平方公里,供电人口7958.6万人。202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667亿元,年度售电量2372亿千瓦时。电网规模居全国省级电网前列,通过“五直八交”与华东、西北、重庆、西藏等电网相联,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和变电站数量分别居国网第一和第三,跨省年输送能力超过3500万千瓦。预计到2030年,四川电网将建成超特高压交直流混联网架,形成连接华东、华中、西北、重庆、西藏的全国最大枢纽电网。一招聘计划及条件(一)招聘计划(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电力事业,认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2.国家统招计划内的国内普通高院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相同或相近专业。艰苦偏远地区(甘孜、阿坝等)单位本批次可招聘原985、211工程院校、电力部属院校电工类专业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招聘专业均指主修专业,且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专业一致,不包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位专业。4.应聘毕业生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体检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本标准),符合电力企业岗位工作要求。同时,患有以下疾病者,不符合公司招聘岗位要求:(1)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2)双耳听力障碍;(3)四肢功能残疾;(4)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5)其它有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5.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3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二招聘安排与流程(一)招聘安排1.时间安排:2021年9月下旬—10月底。2.站点安排。成都站(四川大学)、重庆站(重庆大学)、北京站(华北电力大学)、沈阳站(沈阳工程学院)、吉林站(东北电力大学)、西安站(西安交通大学)、上海站(上海电力大学)、宜昌站(三峡大学)、长沙站(长沙理工大学)。招聘会具体地点和时间,请提前关注相关高校发布的招聘信息。(二)招聘流程1.招聘宣讲。介绍企业概况和本批次招聘相关情况,播放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校园招聘宣传片。2.投递简历。应聘毕业生应认真阅读应聘条件。本批次招聘主要是现场投递简历,要求应聘者携带资料:(1)个人简历;(2)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推荐表(盖章);(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4)成绩单(盖章)、其它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应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3.资格初审。对应聘毕业生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择优通知应聘者参加后续笔试和面试。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4.笔试和面试。对通过资格初审并接到通知的应聘毕业生,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现场笔试和面试。5.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各用人单位招聘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三有关说明1.本批次招聘主要面向原985、211工程院校、电力部属院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院校毕业生可关注我公司下一批次招聘,届时详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zhaopin.sgcc.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我们热忱欢迎大家现场咨询。2.应聘者所提供资料务必准确、完整、真实。我公司不欢迎已与其他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应聘。3.应聘毕业生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4.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印售任何考试教材、复习资料、模拟题型等,任何针对我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培训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等,均与我公司无关。5.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冒用我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和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6.请应聘者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严格做好防疫防控措施。如实提供近14天内的健康码、行程卡。对尚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及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仅提供电话咨询,不接受现场咨询。个人若有任何瞒报、谎报行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校园招聘工作安排按照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1年9月18日
乐山就业网·09月21日
眉山市总工会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眉山市总工会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二)热爱工会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写作、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且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六)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会工作,或获过市级及以上工会通报表扬,或取得社会工作或劳动关系协调等与工会工作联系紧密的相关职业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录用。(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二、招聘名额拟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10月8日18: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二)报名地点:眉山市总工会(东坡区学士街268号6楼)。(三)报名所需材料要求:报名时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2寸近期免冠彩照片1张、《眉山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市总工会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四、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行政能力综合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由市总工会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眉山市总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的3倍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排名第1的进入体检程序。五、体检和考察(一)体检1.应试人员自接到市总工会通知体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应试人员个人负担。2.复检。招考单位或应试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市总工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该医院收取、应试人员个人负担。3.递补。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二)考察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六、公示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笔试和面试成绩、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相应职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七、聘用审批及试用期(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经市总工会党组审定后,由市总工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时解除聘用合同。八、聘用和待遇聘用和薪酬按《眉山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聘用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九、其他事项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8109。监督电话:028-38168106。附件:1.2021年眉山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情况表 2.眉山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眉山市总工会2021年9月16日附件:附件1+2021年眉山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情况表.docx附件2+眉山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x
沐川县关于公开招聘就业信息调查员的公告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就业信息调查员的公告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工作地点1、招聘单位: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招聘名额:2人;3、工作地点:富新镇二、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沐川籍城镇人员、或在常住地参加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沐川城镇常住人口、或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我县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以下人员:4050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持有《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人员;以及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已脱贫劳动者。3、主要从事就业调查方面的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管理软件者优先;4、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能接受随时到村上和农户家里收集数据和资料无怨言。三、招聘程序(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三)报名地点:沐川县就业服务大厅;(四)联系电话:4601262。四、聘用管理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五、工资待遇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1年9月17日
乐山老年病专科医院2021年秋季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护理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范围1、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护理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二、招聘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工作;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优秀的操作能力;4、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适应能力、亲和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持规培证、持专科护士证者优先考虑;注: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正在接受停职审查的不得参加应聘。三、报名(一)报名方式:1.第一步: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2.第二步: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以下材料复印件合订递交医院3号楼3楼人力资源部(不符合要求的拒收)。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照片页和姓名页)、护士执业证(姓名页和执业地点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第三步:现场审核递交报名材料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凡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按考务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并佩戴口罩按时参加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二)报名时间:1、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2日2、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26日下午17:00报名咨询电话:0833-2118036 人力资源部四、考务工作招聘考试分为三个环节:专业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及面试(一)专业笔试时间:2021年9月28日(周二)上午9:00(请提前半小时到达)地点:2号楼13楼学术报告厅(二)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21年9月28日(周二)下午13:00地点:3号楼1楼肿瘤科病房(三)面试安排时间:2021年9月28日(周二)下午13:00地点:3号楼3楼2号会议室五、体检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统一微信招聘群通知到医院体检。六、聘用体检合格者统一微信招聘群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等事宜。乐山老年病专科医院2021年9月17日
犍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0名!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民政局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治理效果好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一)招聘范围、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招聘条件1.根据新时期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⑵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熟悉现代办公应用软件操作。⑶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考: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⑵曾被开除公职的;⑶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⑷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⑸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⑹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⑺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二、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报名1.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传至邮箱qwxmzj4253350@163.com(邮件主题备注:招聘岗位+岗位编码+姓名)。2.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09:00至6月15日08:00。3.报名资料:(1)《犍为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2)《犍为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4)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5)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条件由资格复审最终确定。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调配到其他岗位参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四、综合测试及资格复审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笔试笔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带证件及相关资料或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缺考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二)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四)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五、体检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六、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乡镇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资格。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七、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八、聘用新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聘用到与“两委”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社区),聘用期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第1个聘期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续聘。聘用期间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按市县有关文件执行。九、纪律和监督(一)在招聘全过程中,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监督电话:中共犍为县纪委监委:0833-4236177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4082938十、其他事项(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事宜均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 qianwei.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二)本次报名采取邮件回复方式确定是否报名成功,若3日内未收到报名反馈信息的,可电话咨询。(三)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四)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民政局、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220022 犍为县民政局:0833-4253012附件:犍为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犍为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doc犍为县2021年公开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xlsx
乐山就业网·06月09日
2021年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系统事业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对岗位编码相同的岗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岗位,在公示无异议后按考核总成绩排名和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向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1853257185@qq.com(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的方式进行。(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2日—6月21日上午12:00。(三)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编码-姓名”):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页、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按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填写正反两面)、《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情况明细表》。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局负责汇总、初步审核,区人社局负责核实。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才服务网(网址:http://www.lsrc114.cn/)公布。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六、考核(一)考核形式。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根据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由市中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岗位考核形式。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1.需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1)需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2)笔试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生需缴纳笔试费50元。(3)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招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本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4)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按面试流程规定进行。2.只采取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2)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3)岗位调整。只采取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已缴费人员名单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4)只采取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当天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二)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三)考核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及考核总成绩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考核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聘用环节。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另行公告。若出现拟聘岗位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者:1.只进行了面试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2.进行了笔试+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总成绩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七、体检(一)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考核总成绩排名公布。(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将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示。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考察程序。(四)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五)体检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2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八、考察根据各岗位聘用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区人社局会同组织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其中:各类在编在职人员须在发布考察公告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同意办理调(流)动或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试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九、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核总成绩等,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十、办理聘用手续及服务年限(一)拟聘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报考岗位对应单位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二)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对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三)聘用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十一、纪律和监督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干监股:0833-2118435区人社局办公室:0833-2134486十二、重要注意事项(一)此次考核招聘工作除公告同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人才服务网上公布外,其余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只在乐山人才服务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因未及时查看指定网站关于通知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将在乐山市市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依法、依规、安全进行,请各考生及社会各界予以支持、理解、监督。(四)考生咨询电话: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股:0833-2422047;其余环节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事管股:0833-2131732。相关网址: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系统事业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卫健系统招聘单位简介附件3: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情况明细表附件5:填表说明
乐山招聘求职·06月08日
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经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统一管理。(三)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合工作岗位的重大疾病、不良嗜好。(四)下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1.中共党员2.具有乐山市常住户口3.部队退役士兵4.具有一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包含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5.学历较高或具有体育、计算机、公文写作等方面特长的(五)具备担负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身体条件,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七)报考者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7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前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26周岁,持有驾驶证为B2以上的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八)下列人员不予录用: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有关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在学校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犯罪记录的。二、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一)招聘流程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佩戴口罩,经体温测试正常方能进入报名现场。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驾驶证、获奖证书、离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到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夹江县青衣街道瓷都大道911号)中队办公室报名,并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2.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23日9:00—17:00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应聘人员,其他材料不予退还。如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健康状况、实际年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资格证书、信用报告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时患有严重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而未声明或治愈的;应聘前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将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面试环节。(三)体能测试、面试及成绩计算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电话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参加测试时,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2.面试体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职位数3倍以上,按录取职位数3倍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考察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3.成绩计算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由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自行垫付体检费用。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个人承担。如体检合格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报销体检费用。体检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五)政治审查和公示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经政治审查合格后,由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录用名单,在支队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天。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三、试用期及正式录用公示期满后,通知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800/月)试用期结束前进行考核,试用期未能通过考核或出现其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对工作能力强、表现好的,鼓励续签长期合同)。四、工资及其待遇(一)工资待遇1.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等组成,收入4000-6000元/月(依工作岗位而定)。2. 按照国家规定为专职消防员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转正后专职消防员购买五险和公积金。3.为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二)其他待遇1.工作期间统一免费提供食宿。2.统一配备工作或执勤服装、装备。五、注意事项(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二)严肃招聘纪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保持联络通畅。此次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均需电话、微信通知。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招聘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五)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未尽事宜由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3-5661119附件
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06月03日
夹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为我县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公安辅警5名,协助我县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公安勤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全县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辅警岗位。二、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1.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周岁;2.警务辅助人员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高不低于1.70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6.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公安工作;(二)禁止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或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岗位的。(三)优先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1.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三、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二)报名地点夹江县公安局612政工办公室(地址:振兴路716号)(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交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一)笔试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笔试内容:《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命题作文。笔试成绩50分。地点: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二)面试时间:2021年6月10日下午14:30-16:30,面试成绩50分。地点: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三)成绩公示:2021年6月10日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公示地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四)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六、体能测试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15名进入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七、体检体能测试达标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5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八、政审政审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由原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而产生的空缺,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政审。九、纪律和监督为保证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纪检部门电话:2235594、县委政法委电话:56634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5655426)十、本公告由夹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夹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6月3日
夹江微警·06月03日
好消息!乐山这个高端酒店招人啦!经理,前台,实习生...各种岗位都有
招聘岗位酒店目前大量岗位空缺,经理,前台,实习生...都需要,总有适合你的岗位。快来看看吧!市场销售部销售经理人力资源部培训经理财 务 部IT经理库房管理员前 厅 部宾客服务经理前台/礼宾/健身房主管前台接待/礼宾员/教练/救生员管理实习生客 房 部行政管家楼层/PA经理楼层/制服房/PA主管楼层/制服房/保洁员工餐 饮 部餐饮部副经理中餐宴会主管宴会/餐厅员工/贵宾接待管事员(洗碗工)管理实习生餐饮厨房西餐厨师长中厨高级主管/凉菜主管/热菜主管上什主管/砧板主管/点心主管/西餐饼房主管中餐凉菜厨师/热菜厨师/打荷/墩子点心厨师/西餐厨师/西餐饼房厨师工程安保部值班工程师消防安保主管工程技工安全员/监控员薪资待遇酒店正在寻找真挚友善、热情友好、充满活力、竭尽全力为每位宾客营造出舒适愉快体验人才的您。作为努力工作的回报,您将享受优渥的薪酬和福利。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全额社会保险提供丰盛三餐免费员工宿舍享受带薪年假、工龄工资、年终奖金等丰富的培训及员工活动、人性化的管理酒店与集团内部晋升机会联系地址酒店筹备办公地址乐山市高新区科技园(6月搬迁至酒店办公)人力资源部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B座负一楼面试时间周一至周五酒店联系人卢女士酒店电话0833-2585672酒店邮箱LSHW_HR@126.com温馨提示请带一寸彩色近照与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2021年6月5日10:00—17:00乐山高新翰文大酒店大型招聘会在乐山世豪广场我们不见不散
乐山就业网微信平台·05月31日
乐山市检察机关 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乐山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乐山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名额聘用制书记员15名。具体招录单位,详见《2021年乐山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二、岗位职责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三、招聘对象和条件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7.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8.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四、招聘方法与步骤(一)报名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3.报名地点:乐山市人民检察院,310办公室。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乐山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居住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5.资格审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6.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结束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方式、时间,将在微信公众号“乐山检察”发布。(二)考试招聘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理论考试采取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理论考试无指定参考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等,均在微信公众号“乐山检察”发布。特别说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以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三)体检及考察1.体检工作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指定医院进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负责,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3.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四)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党组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定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五、其他事项(一)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3-2451864),受理举报。(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四)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报名、考试请佩戴口罩,保持人与人的距离,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不佩戴口罩、健康码不符合要求的,禁止报名和参加考试。此外,若遇特殊情况,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五)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咨询电话:0833-2637120附件:1.2021年乐山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2.乐山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2月23日附件1:2021年乐山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docx添加日期:2021-02-23附件下载附件2:乐山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添加日期:2021-02-23附件下载
乐山人事考试网·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