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2020年四川省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2020年,四川省继续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招募一批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讲学。全省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279名。
乐山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15名。其中,马边彝族自治县10名,峨边彝族自治县5名,具体岗位如下:
2020年四川省银龄讲学教师
招募公告
2020年,四川省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279名,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需求表》(见附件1)。可登录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查阅相关招募信息。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银龄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身体条件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银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1.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2.政策保障
受援县为银龄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银龄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